项目概况
华侨创业大厦南广场围墙及道闸系统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9号楼104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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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侨创业大厦南广场围墙及道闸系统工程
2、项目编号:LBDC2020-C2-00015-HHGL
3、上限控制总价(人民币):柒拾万零贰仟陆佰零陆元柒角叁分(¥702606.73元)
4、要求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
5、采购范围:华侨创业大厦南广场围墙及道闸系统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缴纳社保在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 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9号楼104号);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其它资料费),售后不退。
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20年12月04日9时30分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厅(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9号楼104号),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盖章、标记的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04 日9时30分整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9号楼104号,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达到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柒仟元整(¥70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网上支付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至以下账户并且到账。
开户名称: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银行账号:7200 1500 0000 0000 9456
注:办理缴纳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及分标号(如有),以免耽误竞标。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来宾高新园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凤翔路48号A区1栋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2-4233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9号楼104号
联系方式: 0772-4236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话: 0772-4236852
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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